依据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CL01,结合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专家CNAS认可评审及CNAS认可咨询经验,普晋通认为:
纠正和纠正措施是不同的,纠正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措施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由此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在于:
(1)针对性不同
纠正针对的是不合格,只是“就事论事”。而纠正措施针对的是产生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是“追本溯源”。
(2)时效性不同
纠正是“返修”、“返工”、“降级”或调整,是对现有的不合格所进行的当机立断的补救措施,当即发生作用,而纠正措施是针对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如通过修订程序和改进体系等,从根本上消除问题根源,通过跟踪验证才能看到效果。
(3)目的不同
纠正是对不合格的处置。例如,在审核的报告/证书时发现填写有误,当即将错误之处改正过来,避免错误报告/证书流入顾客手中。而实施纠正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再次发生。例如,通过建立模板来固定报告/证书上的检测/校准项目,防止今后不再出现项目遗漏的错误。
(4)效果不同
纠正是对不合格的处置,不涉及不合格工作的产生原因,不合格可能再发生,即纠正仅仅是“治标”。纠正措施可能导致文件、体系等方面的更改,切实有效地纠正措施由于从根本上消除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防止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就纠正措施是“标本兼治”。
(5)触发条件不同
实验室的不符合工作分为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一般情况下,所有的不合格品都需要立即纠正。与此不同的是,并不是所造成不合格品的工作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实验室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四种情况是: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顾客抱怨的不合格、反复出现的不合格以及后果严重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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