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申请标准确认:申报的一种参数,是否可以列入不同检测方法的标准?
依据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CL01、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CL01及CNAS认可评审经验,普晋通实验室认可专家找到这样一个实验室认可申请案例:
某申请实验室认可机构申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参数,在检测标准(方法)中列入了气相色谱-质谱法,快速检测,高效液相等多种方法:
①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4-2003,②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组分残留高效液相的测定GB/T 5009.163-2003,
③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45-2003,
④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GB/T 5009.199-2003,
⑤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648-2006。
普晋通实验认可咨询专家提醒您:在提交实验室认可申请资料时,只要条件具备,一个参数完全可以申报多种方法标准,但检测对象应准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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