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1-2018实验室认可变更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CNAS 秘书处:
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鉴定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改变;
d) 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注 1: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应填写并提交《变更申请书》。
注 2: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其他信息(如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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