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秘书处可用CNAS网站公告、邮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送达认可决定。
恢复认可
1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实施纠正措施,并经CNAS 确认符合要求后,可以恢复认可资格。
2 对于由于违反认可规定而被暂停认可的实验室,不能提前恢复认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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