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时附表二一定要填写吗?

对于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CNAS附表2是否可以不填写报CNAS?对于CNAS扩项和变更部分,只需单独形成CNAS附表2即可?

普晋通实验室认可查询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及实验室认可准则-CL01,以及其他CNAS相关文件,结合各阶段实验室认可文件评审及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经验认为:

CNAS认可监督评审时,如果申请CNAS认可的标准没有变化,可不填写评审报告附表2。如果标准有变更,或进行监督+扩项评审,CNAS附表2可仅填写变更和扩项的内容,但要在“说明”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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