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G001:2018解读之5.1法人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指出:

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 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 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CNAS实验室认可专家解读:

1)本条款最关键的两个字是法人,不是法人的单位一律不能申请;

2)请注意营业范围,并结合CNAS:RL012018解读,实际上目前有部分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机构也不一定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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