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G001:2018解读之7.3抽样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7.3指出:

7.3 抽样

7.3.1

a) 如果实验室仅进行抽样,而不从事后续的检测或校准活动,CNAS将不认可该抽样项目。

b) 实验室如需从客户提供的样品中取出部分样品进行后续的检测或校

准活动时,应有书面的取样程序或记录,并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注:抽样除包含从一个批次抽取样品的活动外,还包含检测领域常用的概念“采样”和“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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