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药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关于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问:1.长春市政务大厅根据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不与我公司申请的药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但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35号中规定:表2 能力建设指标要求中技术指标明确规定: C级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具备满足基本监管需要的检验能力,药品常规检验项目/参数≥106项(具体明细见附表2)。那是否可以依据这个规定申请药品检验资质认定

    答: 监局设置或指定的机构,可以向属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CMA资质。

     普晋通提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见附件,其中,C级以上的机构需要取得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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