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药品研发期间委托检测的机构资质要求

  问:药品研发期间委托检测的机构资质要求在药品研发过程中,有部分检测项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而相关检测项难以找到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的机构。

  1.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质是什么?

  2.如果这些机构不具有CMA或者CNAS认证,他们是否能够向我们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是否被认可?

   3.回复具体明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检测项目。

  答: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内容,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普晋通观点:

     药品研发期间委托检测的机构资质需要委托机构自己确认:

     1.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有CMA或CNAS资质最好,因为他们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案来控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不用委托机构过多的担心其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如果委托的检测机构没有CMA或CNAS资质,则需要委托机构更多关注该机构的设备、人员、运行环境、质量控制记录等是否可靠有效并对其进行考察,只有认为其可以保证检测结果可靠有效了,才可以选择其作为供应商。

     3.药品研发阶段的检测重点实际上对检测准确度的要求不是重点,重点应该在于你的研发比上一步研发的进步程度,只有药品研发的结果到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时,再找对检测结果可靠性好的、最好具有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为一,对于药品研发机构的实验室我们并不建议申请CMA或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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