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7.3指出:
7.3.1当实验室为后续检测或校准对物质、材料或产品实施抽样时,应有抽样计划和方法。抽样方法应明确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后续检测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在抽样地点应能得到抽样计划和方法。只要合理,抽样计划应基于适当的统计方法。
7.3.2抽样方法应描述:
a)样品或地点的选择;
b)抽样计划;
c)从物质、材料或产品中取得样品的制备和处理,以作为后续检测或校准的物品。
注:实验室接收样品后,进一步处置要求见7.4条款的规定。
7.3.3实验室应将抽样数据作为检测或校准工作记录的一部分予以保存。相关时,这些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a)所用的抽样方法;
b)抽样日期和时间;
c)识别和描述样品的数据(如编号、数量和名);
d)抽样人的识别;
e)所用设备的识别;
f)环境或运输条件;
g)适当时,标识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式;
实验室认可专家解读:
1)抽样要制定计划、方法,并按其执行,抽样现场要有方法和计划;
2) 抽样要建立在统计学方法上,保证检测结果有效;
3)实验室收到的抽样样品处置要满足CNAS准则中对样品处置的要求;
4)抽样数据是原始记录一部分,实验室要制定记录表格、如实记录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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