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7.4指出:
7.4.1 已检测或校准过的样品处理程序应保障客户的信息安全,确保客户的所
有权和专利权。适当时,实验室应在合同评审时明确对样品的处理方式。
7.4.2 通常情况下,样品标识不应粘贴在容易与盛装样品容器分离的部件上,
如容器盖,因其可能会导致样品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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